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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魯班】木藝生活美學115夏季班

城市魯班木藝生活美學報名表單


第一階段報名 


開放報名自115.04.30-115.05.06止

將於115.05.08寄發錄取暨繳費通知,繳費期限至115.05.12止


第二階段報名 


開放報名自115.05.15-115.05.19止

將於115.05.21寄發錄取暨繳費通知,繳費期限至115.05.25止


*未依規定註冊【線上報名系統】會員並於期限內完成繳費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每班正取20位學員,如已額滿將於網頁公告,不另外通知



步驟一 〉至本中心線上報名系統加入新學員
步驟二 〉登入聯絡信箱收取驗證Mail
步驟三 〉點選Mail內的連結並輸入驗證碼完成驗證
步驟四 〉中心將寄發錄取暨繳費通知,請於指定期限內完成繳費


作課程投保使用
作課程投保使用
請輸入生日的西元年月日共8位數字,如:19110101
作課程投保使用
請輸入3+2郵遞區號及地址,如:10608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選公司/其他者,請於下欄收據備註輸入"公司名稱+統編"
請輸入公司的完整名稱+統編,如:國立臺北科技大學92021164
20mb以內
20mb以內



修課守則

(1) 本中心非學分班,不授予學分證書、成績單,出席率8成者,授予結訓證明書。
(2) 課程須於當期修習完畢,因故無法出席者,恕無法提供插班、補課。

(3) 未經講師同意錄音錄影,或經查證部分內容加以翻錄、公開播出、傳送,或做成資料片存放,本中心保有法律追訴權。

(4) 於修習期間應遵守中心修課守則,故意以不當行為影響他人授課權益經勸告未改善者,本中心保有因故退訓學員之權利,恕無法退費。

(5) 本中心保有最終修改、解釋及取消課程之權利。

退費規定

(1) 自註冊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費用之九成。

(2) 上課時間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已繳費用之五成。

(3) 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所有費用概不退還。

(4) 修讀人數若有不足,本校有權停開並退費,學員不得有任何異議。


本報名表僅供本中心分析數據、招生使用,不作為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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