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魯班】木藝生活美學(週六)秋季班

課程名稱: 【城市魯班】木藝生活美學(週六)秋季班
課程日期: 【已額滿】
113.11.23-114.03.22
停課日:114年1/25、2/1、2/8、3/1
課程時段: 週六
09:00-17:30
訓練費用: 推廣價$18,000
*不含材料費

城市魯班木藝生活美學(週六)


► 課程介紹


提倡生活美學,自己創造具美感之生活環境。

學習自己動手完成木製生活產品之技能。

完成之木器生活產品,展現自己的風格並發揮創意。

*113年秋季週日班停課日:114/1/25、2/1、2/8、3/1


► 課程內容


堂數 時數 課程內容 學/術科
1 7.5 木材特性、木工工具介紹與
基礎圖學認識
學科
2 7.5 刀具研磨、木材鉋削與鋸切 術科
3 7.5 榫接練習(一) 術科
4 7.5 榫接練習(二)框架類製作(一) 術科
5 7.5 榫接練習(三)框架類製作(二) 術科
6 7.5 木盒製作(一) 術科
7 7.5 木盒製作(二) 術科
8 7.5 木盒製作(三) 術科
9 7.5 木工機械操作與機械原理(一)
板類家具製作(一)
術科
10 7.5 木工機械操作與機械原理(二)
板類家具製作(二)
術科
11 7.5 木工機械操作與機械原理(三)
板類家具製作(三)
術科
12 7.5 創意家具製作(一)椅凳製作 術科
13 7.5 創意家具製作(二)椅凳製作 術科
14 7.5 創意家具製作(三)椅凳製作
與成果發表
術科

*上課地點在本校設計館B1木藝中心

*須自備木工工具,或於開課第一天登記團購
工具參考:8寸中鉋、鑿刀6支(6、12、18、24、30、36mm)、磨刀石兩塊(粗、細)、30cm鋼尺、直角規、45度角規、劃線規、尖尾刀、尖尾鎚、夾背踞(橫斷、縱開)

*中心保有最終修改、解釋及取消課程之權利


► 師資介紹


陳殿禮老師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工業設計系專任教授

全國技能競賽第十四屆木工職類金牌

第40屆國際技能競賽木工職類國手培訓老師

國際暨全國技能競賽「Painting & Decorating」職類國際裁判暨全國裁判長

全國高中工科技藝競賽「應用設計」職類裁判長

勞動部職場達人盃技能競賽「室內裝潢創作」職類裁判長

台中市政府巧聖先師魯班公獎選拔賽「木作類」裁判長

家具木工、門窗木工甲級技術士

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台南職訓中心—「室內設計」「裝璜木工」「家具木工」職類訓練師

余玉興老師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工業設計系兼任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

全國技能競賽第五屆家具木工職類金牌

1974年韓國國際技能邀請賽家具木工職類金牌

全國技能競賽「門窗木工」職類裁判

三商百貨國際事業部設計室主任

第二十八屆孫海文化基金會木材加工獎得獎人

大將作家具有限公司研發室顧問

竹山德豐木業股份有限公司技術顧問

嶺東科技大學兼任講師

南華大學藝術學院兼任副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

高職家具木工識圖與製圖編著之一

許鼎鈞老師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工業設計系兼任講師

全國技能競賽第十五屆家具木工職類金牌

全國技能競賽「家具木工」職類分區裁判長

全國技能競賽「家具木工」職類裁判

全國高中工科技藝競賽「家具木工」職類裁判

全國職場達人盃技能競賽「藝術家具創作」職類裁判

台中市政府巧聖先師魯班公獎選拔賽「木作類」裁判

家具木工乙級技術士

古蹟暨歷史建築保存修復大木匠師

內政部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設計、施工技術人員證照

內政部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檢查人證照

東南科技大學室內設計系兼任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

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宜蘭縣職能發展協會—「室內設計實務班」「室內裝修設計班」 講師

東一室內裝修有限公司設計總監

中邦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有限公司技術總監

立而登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廠長兼設計師


► 招生對象


對生活木作有興趣,喜愛動手DIY者,有意願接受木藝培育者,均歡迎報名


► 訓練費用


推廣價 18,000 元(另收材料費 1,500 元

*舊生報名享95折優惠


► 報名方式


本課程採線上甄選報名,請依下列說明步驟,先行填徵選表單、後完成繳費

*每班正取20位學員,如已額滿將自動關閉表單連結,不另外通知

第一階段 點此報名

開放報名自113.10.21-113.10.27止

將於113.10.29寄發錄取暨繳費通知,繳費期限至113.11.02止

第二階段 點此報名(已額滿不開放報名)

開放報名自113.11.05-113.11.09止

將於113.11.12寄發錄取暨繳費通知,繳費期限至113.11.16止

*未依規定於期限內完成繳費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開課前三日會寄發上課通知,敬請留意Email信箱及簡訊


► 修課守則


  1. 本中心非學分班,不授予學分證書、成績單,出席率8成者,授予修讀證明書
  2. 課程須於當期修習完畢,因故無法出席者,恕無法提供插班、補課

  3. 未經講師同意錄音錄影,或經查證部分內容加以翻錄、公開播出、傳送,或做成資料片存放,本中心保有法律追訴權

  4. 於修習期間應遵守中心修課規定,故意以不當行為影響他人授課權益經勸告未改善者,本中心保有因故退訓之權利,恕無法退費

  5. 課程開班標準須達最低開班人數,未達開班標準將通知延期或停班,如確定停班請詳閱退費說明

  6. 本中心保有最終修改、解釋及取消課程之權利


► 課程承辦


推廣教育中心 02-2771-2171 分機1720